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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7批次不合规药品

(记者李 芮)9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经阿拉善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松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苁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标示为安国市辉发中药饮片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竺黄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经乌海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菟丝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薄层鉴别、水分和含量测定;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薄层鉴别和含量测定;标示为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和安徽新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野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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