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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

光函(92)7 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光明日报社为了集中精力办好报纸,将我校移交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主办。我校出版的《光明中医》杂志亦需随之改变主办关系。按有关规定改变期刊主办关系需主管部委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现报上《光明中医》杂志改变主办关系文件请予审核并报请国家新闻出版署批示。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二日

此件以手抄件上报,复印件存档

光明日报社

国家新闻出版署:

我社主办的光明中医函授大学,自一九八七年九月起,经你署批准,出版发行《光明中医》杂志,刊号为 CN11-1592,已按期刊出 24 期。现为贯彻中央指示,集中力量办好报纸,特将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和《光明中医》杂志改由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主办、主管。请准予办理有关手续为盼。

同意《光明中医》改由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主办。

光明日报社办公室

1992 年 2 月 10 日

沈凤桐 31/2.92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

本会于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一日接替光明日报社主办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和光明中医杂志社。请准予办理光明中医杂志期刊登记有关手续是盼。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协会

一九九二年元月二十七日

国家中医管理局

光明日报社:

关于贵社申请公开发行发行《光明中医》杂志一文已收悉。鉴于国内目前尚无中医自学指导的公开刊物,而《光明中医》内部刊物创办两年来,十二期的内容基本上符合自学指导杂志的要求,可向新闻出版署请示公开发行的申请,望今后进一步提高杂志水平,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国家中医管理局 科技司 转办公室审核

张鸣祥 87.8.10

王凤岐 8.10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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