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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_光中院字(1999)第9号:聘任韦以宗副院长兼骨伤系主任聘期三年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

[99] 光中院字第 9 号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特委任韦以宗教授为本院副院长兼中医骨伤科系主任。聘期三年。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董事会

董事长 白永波

1999 年 9 月 13 日

报:北京市教委、市中医局,昌平县人民政府、教委、卫生局、人事局

发:本院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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