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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_光中院董字(1999)第2号:董事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纪要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

(99)光中院董字第 2 号

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纪要

1999 年 10 月 9 日下午 5 点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由白永波董事长主持,名誉董事长王恩厚、董事马国栋、韩臣子、周江川出席。副院长胡义生、王炳申、办公室副主任范竹雯列席。

会议通过了由马国栋院长提名、白永波董事长同意的我院第一副院长王炳申、副院长韦以宗(兼骨伤系主任)的任命。

会议传达了市教委关于民办高等院校 99 年度年检工作的布署。针对年检要求,认真检查本年度的工作,通过了 1999 年度工作总结。会议要求学院按照市教委要求,抓紧抓好年检工作。

会议听取了建院 15 周年庆祝活动筹备情况,同意庆祝活动以发展学院、建设学院为主题,审议并补充了特邀嘉宾名单。

会议就恢复骨伤系及招收骨伤专业面授生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讨论。会议回顾了原光明中医函授大学骨伤专业办学的经验和成绩,并根据市教委对招收面授生的要求,决定骨伤系的招生对象为在职医务人员。

对韦以宗先期投入 3200㎡楼房,作为我院教学基地,招收在职面授生,积极帮助学院向面授教育过渡所做的努力表示赞赏。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创造与完善面授教育的办学条件。

会议决定,校庆活动过后,进一步专门开会研究学院的发展问题。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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