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办好《杏林春雨》报而致各分校的函
各分校校长、副校长、教务长:
《杏林春雨》报各特约编委:
在总校正确指导下,在《光明中医杂志》及各分校大力支持下,经湖南分校承办的《杏林春雨》报,自创刊至今,已准时出版发行五期,获得了全总校师生及校外领导、学员、专家及中医爱好者的广泛好评。读者纷纷来信认为:“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创办了一份独具特色的、自学者中医者喜爱的辅导报,而且做到准时、优质出版,这是总校为广大学者办的又一件实事”,“办出这份报,既体现了光明中医函大具有难能可贵的开拓精神,又具有雄厚的、干实事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报质量,全面反映各分校动态,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本报决定试行轮流编辑第四版的办法。兹将有关事项奉告如下:
第一、自第七期起(每月 15 日出版),由各分校轮流负责编辑本报第四版,即由各分校担任该版的承编单位,负责该版的组稿、审稿、缮稿、插图、版式设计。
第二、每月 1 日(如 6 月 1 日)由本部向下一期(如第七期)承编单位发出通知,并附寄版式纸两张(其中备用一张)。同时寄出本报收到的属于第四版的稿件,以增加稿源,由承编单位取舍。
第三、该版主要内容是:1、适用于农村工矿的中医药知识(包括方、药、治疗手法等);2、国内外中医药学术动态(包括学术会议信息);3、承编单位的办学经验及典型事例。
第四、编辑后,于当月 20 日前(如 6 月 20 日前)将稿件、版式设计、插图(含题图字样)以及所有此次收到的稿件(请分为 “已用”、“待用”、“不用” 三档)寄达本部。该期出版后,付给该版编辑费,并在版末署明 “本期本版由△△分校负责编辑,特约编委△△△△△△;责任编辑△△△”。
第五、本部保留修改、定稿权,接到承编件之后,将由本报该期执行主编裁夺,报请主编终审定稿(说明:除总校校部等主要稿件要求及时发出而挤版外,一般不更改承编单位所编版式)。
第六、鉴于国家邮电部作出了报刊发行的新规定,如果本报公开发行,则邮资极巨,势必无资延续。为了将这份辅导报共同继续办好,也为了便于各分校组织面授辅导,仍采用由本部寄各分校、由各分校因时因地制宜发行的办法。
第七、请各分校负责同志,各特约编委,及时向本报提出意见,并反馈有关本报的信息,以利提高质量,惠泽广大学员。这种诚心实意,是共有的,相互完全能理解的,所以深信能获得各分校继续大力支持。
第八、因各分校人力、稿源情况有别,承编第四版的次序目前不能确定,请各分校来函联系,以便统筹安排,现将已初定的第 7—10 期的承编单位及责任编辑列述如后:
第八期:(7 月 20 日请寄回);安徽分校 杨勾保
第九期:(8 月 20 日请寄回);青岛分校 王育学
第十期:(9 月 20 日请寄回);浙江分校 陈天祥
第十一期:(10 月 20 日请寄回);北京分校 曹希平
今年尚有一期待定,请尽早来函联系。
专此奉闻
致以敬礼!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杏林春雨》编辑部
1987.5.20
报:总校各部、《光明中医》杂志
送:各分校、本报编委及特约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