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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_给编委会函

编委会:
为了振兴中医事业,应名老中医及中医界的要求,于 1984 年 10 月 10 日经编委会研究决定创办了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受到了广大中医界的好评和支持,在社会各界得到了普遍赞誉。
1986 年 5 月 10 日编委会扩大会议做出决定:光明日报社继续作为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主办单位,编委会专门委派卢云秘书长直接负责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工作。卢云同志代表报社编委会出席了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传达了编委会对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所做的决定,并对今后的工作做了指示。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按照编委会的指示精神,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现就光明中医函授大学与报社的关系,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组织建设,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工作等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提请编委会审议批准。
一、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是光明日报社主办的。它是属于社会力量举办的社会助学性质的函授大学。暂时国家不承认文凭。随着大学的巩固和发展,继续创造条件,按国家教委会 “

关于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试行条例” 的规定的申报和审批步骤,争取国家承认文凭。1986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5 日,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召开了第二次分校校长会议,光明日报社、卫生部、北京市成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并由李德生同志主持召开了

关于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座谈会。卫生部部长崔月犁同志在分校校长会议讲话,谈到函大办学方向对,面向 10 亿人口八亿农民,应当把函大办学方向转向农村,我校将把总校、分校、辅导站逐步健全,并把辅导站建到县一级,争取为普及中医教育和为广大农村和基层培养必要的初、中级中医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做会得到卫生部、中医管理局和教委会的支持,崔部长表示可以考虑在经费上给予适当的支持。
随着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发展,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条件,光明日报社主办下去确有困难,可以逐步和卫生部、中医管理总局及社会各方协商合办,或者转移到新的挂靠单位。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校,分校下面设立辅导站,负责面授、辅导、答疑、组织考试、安排实习等工作。分校不是独立的学校,分别挂靠在当地卫生厅、中医学院、中医研究院、中医医院,及民主党派。学校领导、顾问多是当地名老中医,中医行政领导,政府部门及民主党派领导人员,并任教师为兼职,少数专职人员由挂靠单位解决。
二、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是编委会直接领导下的相当于报社部一级的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报编委会,经编委会研究批准后执行,正常的招生,学籍管理,教学工作向编委会汇报,由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组织实施。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民办中医函授教育系统。由于名誉校长李德生、崔月犁,总顾问江一真、童陆生,校长吕炳奎、王恩厚,这些主要领导都是部长级以上干部。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在全国各地已建 27 所分校,分校顾问及直接领导干部都是当地卫生厅、中医研究院、学院、医院的领导或名老中医、专家教授,如果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没有一个相应的机构级别,是不能组织这一庞大工作的,因此提请编委会将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定为编委会领导下的部一级单位,这样便于工作。如果将来需要和其他单位合办或转移挂靠单位,都比较合适。至于现在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级别,可由编委会审定。
三、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员学费,可以争取社会各方赞助。经费取之于学员,用之于学员,财务公开。大学的经费使用及财会工作受报社财务处监督。
四、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管理机构本着少而精的原则设置。专职人员人事关系暂时放在光明科学技术服务公司人事科。如有必要,是否人事可以独立。工作人员的党、团关系放在报社党委和团委。由于地点不在报社,活动独立,最好单独成立党、团支部。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专职人员在光明中医函授大学任付校长、付教育长、办公室主任等职,由编委会任命。下设机构负责人由函大任命,报人事处备案。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机构设置如下: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校委会(常设校长办公会议主持日常决策性工作)
校长办公室:付校长、付教育长、办公室主任
校务部
教务部
分校工作部
部下设职能机构
五、光明中医函授大学的专职人员工资改革还未进行,请编委会在确定了函大的机构级别后,尽快完成工资改革。
以上是光明中医函授大学与报社关系及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工作的意见,请编委会研究批准。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198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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