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分校参军学员保留学籍问题的批复
光明函大学字(86)第 13 号
陕西分校:
报来赴云南边境参加保卫祖国边防的五名学员名单收悉。
为了保卫祖国的边疆,我们的学员不怕流血牺牲,光荣的参加边防战斗,这种精神是很值得学习的。而他们又能在战斗中不忘学习这点更为可佳,值得敬佩和赞扬。为此,总校同意分校给予这五名学员保留学籍的意见。并请转告学员,希望他们业余时间抓紧学习。
特此批复
顺致
敬礼!
光明中医函大
1986 年 5 月 21 日
报送:光明日报编委会
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
抄送:北京市成人教育局
关于为赴云南边境参加保卫国防学员保留学籍问题的请示报告
陕分(86)第 09 号
总校校长办公室:
86 年年初以来,光明中医函大陕西分校学员中先后有霍瑜、李增儒、陈旺周、汪锦辉、蔡鑫等五名学员随军开赴云南边境,光荣地参加了保卫祖国边防的战争。由于他们酷爱中医事业,有的已寄书分校,要求保留学籍。陕西分校认为,他们肩负着保卫祖国的光荣任务,战争中不忘学习,这种精神,令人敬佩。同时,对陕西分校来讲,他们虽系个别,但对全国各分校来说,可能是带有共同性的问题,究应如何处理,特报总校核批以便遵照办理。
谨此
敬礼!
光明中医函大陕西分校
1986 年 4 月 29 日
附:赴云南边境参加保卫祖国国防学员名册一份
抄报:总校学员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