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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 做优做强中医妇科儿科 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

本报讯(记者秦宇龙)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到2025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实施方案》强调,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为抓手,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考核中医临床科室门诊诊疗人次占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的比例,合理确定考核指标权重,引导形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门诊中医药服务量明显提高。

  《实施方案》明确,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推广使用《妇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和《儿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

  《实施方案》明确,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院内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等,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中医临床科室可设置相对独立、集中布局的健康干预区,集中针灸、推拿、康复、理疗等服务设施、设备和器具,为妇女儿童提供针刺、灸法、拔罐、推拿、药浴、刮痧、膏方、贴敷等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培养。在西学中专项中单列妇幼或设定一定比例,鼓励西医妇产科和儿科临床医师学习中医。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沉下去”“走出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鼓励相关医疗机构牵头成立妇幼中医药专科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转自中国中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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