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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印发《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

       本报讯(记者赵文)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等方面提出28项工作措施,着力破解当前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若干措施》明确,将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其中包含七项具体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建设一批疫病防治类、中药炮制类和鉴定类高水平学科,遴选建设一批重点专业、骨干师资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中心)。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省级中医医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市级建设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的重点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乡镇创建“旗舰基层医疗机构”“旗舰中医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建设中医堂(中医阁)。实施中医药优质服务工程,探索建设国医大师、各级名中医、岐黄学者等入驻的名医堂执业平台。此外,还将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中药材质量提升、中医药开放发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程。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中医药院校教育。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将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特殊技能等纳入相关专业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推进中医本科生基础课程、临床实践双导师制教育改革,鼓励国医大师、各级名老中医(中药师)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中医经典理论水平、临床能力、师承教育、医德医风等作为中医医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薪酬奖励的主要依据。

       为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若干措施》提出,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推动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此外,《若干措施》对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完善中医药法治监督体系等作出具体工作部署。(责任编辑:王迪)

(转自中国中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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